根据《关于专项工作聘员管理有关办理程序和手续的通知》(清新聘办〔2022〕3号)文件有关规定,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从清新区人才库中选择符合条件人员,并会同清远市清新区专项工作聘员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了考察,拟聘用刘晓榆为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专项工作聘员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2年1月27日至2月7日(工作日,共5天)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(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)向区审计局反映,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,匿名信函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0763—5810104。
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
2022年1月27日